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研学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1063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研学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开展,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研学团队的研学效果,实现基地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由学校委托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在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开展研学活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育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研学活动安全有序、教育目标明确、教学质量优良。
第三条 基地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市场运作、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
第二章 预约管理
第四条 预约机制。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等作为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应根据学校需求,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书》,明确教育目标、活动内容、课程设置方案、具体行程安排、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 预约流程。承办方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与基地进行预约,填写《基地研学活动申报表》,并同步报备《教育服务计划书》,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入园。
第六条 预约要求。
(一)团队预约进入请提前致电。再通过“森林课堂研学”微信公众号进入“研学预约-研学团队预约”,下载并填写《基地研学团队预约申请表》,盖章后上传提交至邮箱(slkt111@163.com)。直接发送申请表视为无效预约;
(二)未提前预约或预约未获批准的,基地有权拒绝团队入园;
(三)预约成功后如需变更,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基地;
(四)研学预约电话:19826569369、0551-63663705;
(五)预约时间:工作日9:00-17:00。
第三章 课程管理
第七条 课程设置。基地提供六大主题、30余门课程供选择,旨在实现“五育并举”的教育目标。
第八条 课程申报。凡携自有课程进驻基地实施教学的,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课程方案备案,并按20元/人标准向基地缴纳研学管理费,用于场地维护、卫生保洁及研学物料配送等支出。基地将同期向该批次师生免费提供1门指定研学课程。严禁组织“走马观花”式参观,杜绝“只走只看”无课程实施的研学行为。
第四章 公益减免
第九条 公益政策。针对参加研学的困境儿童,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地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免。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安全责任。承办方是研学活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须全面负责研学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措施。承办方须提前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防控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评估研学活动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 风险防范。承办方须提前知悉天气、交通等情况,如存在安全隐患、交通阻断、恶劣天气等危害研学活动安全情形时,须及时推迟或取消研学活动。
第十三条 保险要求。承办方应为所有参加研学活动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基地有权对研学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承办方,基地有权采取警告、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研学基地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研学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开展,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研学团队的研学效果,实现基地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由学校委托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在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开展研学活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育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研学活动安全有序、教育目标明确、教学质量优良。
第三条 基地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市场运作、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
第二章 预约管理
第四条 预约机制。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等作为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应根据学校需求,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书》,明确教育目标、活动内容、课程设置方案、具体行程安排、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 预约流程。承办方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与基地进行预约,填写《基地研学活动申报表》,并同步报备《教育服务计划书》,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入园。
第六条 预约要求。
(一)团队预约进入请提前致电。再通过“森林课堂研学”微信公众号进入“研学预约-研学团队预约”,下载并填写《基地研学团队预约申请表》,盖章后上传提交至邮箱(slkt111@163.com)。直接发送申请表视为无效预约;
(二)未提前预约或预约未获批准的,基地有权拒绝团队入园;
(三)预约成功后如需变更,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基地;
(四)研学预约电话:19826569369、0551-63663705;
(五)预约时间:工作日9:00-17:00。
第三章 课程管理
第七条 课程设置。基地提供六大主题、30余门课程供选择,旨在实现“五育并举”的教育目标。
第八条 课程申报。凡携自有课程进驻基地实施教学的,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课程方案备案,并按20元/人标准向基地缴纳研学管理费,用于场地维护、卫生保洁及研学物料配送等支出。基地将同期向该批次师生免费提供1门指定研学课程。严禁组织“走马观花”式参观,杜绝“只走只看”无课程实施的研学行为。
第四章 公益减免
第九条 公益政策。针对参加研学的困境儿童,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地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免。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安全责任。承办方是研学活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须全面负责研学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措施。承办方须提前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防控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评估研学活动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 风险防范。承办方须提前知悉天气、交通等情况,如存在安全隐患、交通阻断、恶劣天气等危害研学活动安全情形时,须及时推迟或取消研学活动。
第十三条 保险要求。承办方应为所有参加研学活动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基地有权对研学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承办方,基地有权采取警告、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研学基地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 上一篇:无
- 下一篇:关于消浪堤观光车、高尔夫车收费公告










